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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法制文化走进校园

文章出处:求实学校   责任编辑:求实学校   发布时间:2017-11-21 19:16:14
        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,提升知法、懂法、用法的能力,2017年11月21日上午,求实学校初中部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知识讲座,本次讲座由东升镇司法所罗金良律师主讲,由求实学校"全人格教育"初中服务处主任马玉俊主持。
        今天的气温较低,但是同学们对于罗律师到来的热情不减。罗律师一进入教室,就引起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。罗律师表示,早在几年前,他就到过求实学校开过讲座。故地重游,回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,罗律师感慨颇深。
        讲座开始,罗律师结合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以及自己的办案经历,和同学们首先讲述了"伴随你的年龄的法律故事"。罗律师说,在人的一生当中,从婴儿出生以来,每一个年龄阶段就伴随我们的生命发生了很多有关法律的故事,每一个年龄阶段都有法律的制裁与保护,都是与法律息息相关的。同时,罗律师也列举了每一个年龄阶段的法律故事,加深同学们对法律的认识。
        接着,罗律师和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继承,什么是遗赠。罗律师说,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,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、职务、头衔、地位等;遗赠则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,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、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。
        最后,罗律师和同学们讲解了法制的两点精神,即"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即禁止"。这是两个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谚语。罗律师表示,作为一个公民,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力(法无禁止即可为、自由),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(法无授权即禁止)。对政府而言,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(法无授权即禁止),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(法无禁止即可为),两者是相辅相成的。
在整个讲座过程中,罗律师与同学们互动较多,气氛严肃而不失活泼。罗律师也能巧妙结合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,让同学们印象非常深刻。其中,他举了早些年廉江的一个案例,告诫同学们交友需谨慎,谨防上当受骗。
        活动的最后,求实学校"全人格教育"初中服务处主任马玉俊对同学们强调: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,一定要提升知法、懂法、用法的能力,并利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        通过本次讲座,同学们进一步提高了法制观念。同时,也相信同学们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撰稿:柯土超  摄影:柯土超  校对:李育冰   撰稿单位:中山市东升求实学校